记者19日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海口闽远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和海口军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消防应急标志灯被工商处罚。
据了解,2017年10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会同安徽国监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位于海口市海秀路的海口闽远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和海口军兴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消防器材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安徽国监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判定海口闽远公司销售的消防器材产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商标:腾龙嘉坤)和军兴商贸公司销售的消防器材产品内扣式接口(商标:沱雨)为不合格产品,遂立案调查。
工商部门依法没收海口闽远公司销售的不合格消防器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只,没收违法所得2090元,罚款10910元。依法没收口军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不合格消防器材产品内扣式接口2副,罚款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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