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4月24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山东日前出台职称制度改革新规,在创新评价方式、下放审批权限、拓宽参评人员范围、加强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实施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晋升通道。
据山东省人社厅厅长于富华介绍,为发挥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山东将合理下放职称审批权限,推动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山东提出进一步拓宽职称评审范围,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凡在山东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业绩突出的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资历、任职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为鼓励复合型人才发展,山东还规定,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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