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打造一批冠名“海南”的农产品公用品牌
各市县推荐2-3个特色农产品
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近期,省农业厅将组织开展农产品公用品牌调查与推荐工作,培育一批冠名“海南”的公用品牌,要求各市县要推荐2-3个且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作为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进行培育、推广及宣传。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力争3-5年的时间,对海南原有500个农业品牌进行资源整合,培育创建海南农产品公用品牌30个(含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和认定海南省名牌农产品50个”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省农业厅将组织开展农产品公用品牌调查与推荐工作,培育一批冠名“海南”的公用品牌。
省农业厅要求,各市县要对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包括加工农产品、新研发产品等)开展调查摸底,充分挖掘地方特色、优质、潜力大的农产品,特别是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强、产能较高的农产品,并列为地方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重点对象。
同时,各市县推荐2-3个品质好、口感佳、附加值高、社会认知度强、辐射带动力强,且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作为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进行培育、推广及宣传。省农业厅将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及品牌策划机构等专家进行筛选、评价及认定,依托社会力量按照“政府支持、协会引导、企业参与、百姓受益”原则,培育和建设一批冠名“海南”的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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