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7日消息(记者黄晖)“五一”将至,海口市食安办27日发布“五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品采购和外出用餐时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关注饮食健康,做到“五注意”和“八不吃”。
海口市食安办建议,消费者应注意以下五方面事项: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签、认证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选择到正规的商场、大型超市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购买并索要发票,以便溯源维权。餐饮消费时,要注意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量化等级为“大笑”“微笑”脸谱的饭馆就餐;选择烧熟煮透、感官性状正常的食物,谨慎食用凉菜,谨慎生食海产品、沙拉、凉拌菜、熟卤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外出游玩时,要注意食物和原材料分开包装,保证食品新鲜安全;自带熟食应当餐吃完,不要食用隔餐、隔夜的肉制品和卤制品;野外加工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并尽快食用。在家就餐时,要注意安全卫生,合理膳食,提倡“现买、现做、现吃”,食物烧熟煮透;食品制作完成到食用完毕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超过2小时应在5℃以下存放,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同时,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生熟食餐具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在加工和食用海鲜时,要注意清除新鲜贝类中的肠腺等内脏,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黄鳝、龟鳖、螃蟹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
海口市食安办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记以下八类食品不能食用:来源不明、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证摊贩销售的食物,包装存在鼓袋、胀罐现象的食品,随意采摘、购买、进食的野生菌类和野菜,发芽和皮肉变为青紫色的土豆,未烧熟煮透的四季豆,河豚鱼及霉变甘蔗。
此外,消费者一旦出现胃肠不适反应,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胃肠不适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等,并立即就医,同时拨打“12345”或“12331”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问题食品,一经查实,最高可获人民币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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