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因为保值率高、风险低,黄金受到不少投资者的青睐,也吸引一批互联网平台争相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昨天公布了央行金融市场司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的黄金产品,不包括黄金饰品等实物,而是以黄金账户记录黄金持有人持有黄金重量、价值和权益变化的产品,以及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资管产品和衍生品,更强调黄金的金融属性。
如今,包括阿里、腾讯、京东都有自己的黄金投资平台,也有不少平台“跨界”加入,如买金呗、易黄金等。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说,由于各平台良莠不齐,容易出现乱象。有很多企业是跨行业过来的,或者没有能力去做互联网黄金业务,因为黄金是一个非常重的资产。另外还有一些平台借助黄金的名义,实际上做的是P2P业务。整个行业规模估计不超过300亿元,所以不会出现大规模乱象。
“整个行业还是缺少一个‘红线式’的文件。”肖磊说。如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多条“红线”,包括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等。
这是“封杀”网络平台黄金交易吗?肖磊认为,并不是。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机构参与其中作出了规范,其实是肯定了互联网渠道。
征求意见稿明确,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金融机构可以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选择互联网机构,但是应当对互联网机构的资质负责。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这有助于防控金融风险、整治金融乱象。
在互联网机构资质上,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应具备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肖磊说,这其实设定了一定的门槛,不过对于互联网机构来说,其实并不算高,为其转型提供了充足空间。
征求意见稿指出,互联网机构对他们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以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等。
肖磊表示,这并不是禁止互联网机构开展业务,而是要求黄金账户的开户权限、管理权限回归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代销。他说:“这些平台转型,可以和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产品。不过产品不是由他们研发,资金也需要第三方监管;其次是代销银行的产品,或者和银行合作,代销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产品,代销账户金等实物。这样他们的利润率会大幅下降,但是也更正规了。”
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对投资者有什么影响呢?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吴庆说,为很多商业银行开发了投资黄金的产品提供了方便。征求意见稿起到的效果是保护投资人,也没有伤害到投资人投资黄金的机会和便利性。
规定还强调,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黄金产品时,要向投资者说明产品特性,并提示产品相关风险。在开展业务前要充分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销售黄金产品。(记者佟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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