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帽子”等违法违规市场操纵行为一再得逞,一是所谓的股市“舆论领袖”能够借助传播工具影响市场信息,进而误导投资者预期,二是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尤其是广大个人投资者的信息甄别能力尚有很大提升空间。要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问题,需要监管部门、投资者和新闻媒体协力呵护市场健康交易环境
最近在A股玩起“抢帽子”游戏的人不少,罚没款项也从几百万元一路攀升至1亿多元,创下历年之最。不过,与受到欺骗的投资者数量和亏损额相比,如此拙劣和简单的“股评戏法”竟然能屡次得逞,值得各方反思。
所谓的“抢帽子”游戏其实并不高明,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根据《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抢帽子”证券操纵行为有4个构成要素:一是行为人是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二是行为人对相关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三是行为人在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前买卖或持有相关证券;四是行为人通过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相关证券交易中谋取利益。
“抢帽子”本质上不算内幕交易,而是业内人士违法违规的市场操纵行为。说得再直白一点,类似的戏法与江湖气较浓的“大变活人”“口吞宝剑”没什么两样,并非“股评家”有什么真本事或者内幕信息,而是利用欺诈信息操作舆论,左右投资者判断而获利。
为什么如此拙劣的江湖骗术屡屡得手?相关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所谓的股市“舆论领袖”能够借助传播工具影响市场信息,进而误导投资者预期;二是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尤其是广大个人投资者的信息甄别能力尚有很大提升空间。所以说,要从根本上减少“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需要监管部门、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等市场各方遵循“三公”原则,齐心协力呵护市场健康交易环境。
首先,监管部门应一手抓事前预防工作,严格监控并合理引导所谓“股评家”、股市节目等信息的传播,可以考虑建立事前股评家信用评介、事中对股评节目跟踪等制度,防止错误信息进入市场误导投资者;另一手抓事后惩戒,依法、从严监管和处罚那些“抢帽子”获利及“公开荐股”的信息操纵者。
其次,面对在媒体平台上夸夸其谈的股评专家,众多个人投资者要多一个心眼儿,要在不迷信不盲从的同时,通过努力学习提升自身投资水平,用自己的独立判断作出投资选择,以免落入缺德股评家的陷阱。
再次,对于媒体工作者来说,要时刻铭记任何新闻传播工作都要严格遵纪守法,懂得洁身自好,做好“把关人”的角色,发挥好积极引导股市舆论的重要喉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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