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
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函〔2018〕12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1〕119号)要求,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于2018年3月7日至16日对全省19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洋浦管委会)201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经考核,海口等10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管委会为海南省201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东方等9个市县政府为海南省201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合格单位。
(一)先进单位(11个,按考核得分排名,下同) 。
海口市政府,澄迈县政府,三亚市政府,洋浦管委会,儋州市政府,琼海市政府,定安县政府,临高县政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文昌市政府,万宁市政府。
(二)合格单位(9个) 。
东方市政府,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屯昌县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五指山市政府,三沙市政府。
二、2017年度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各市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08〕169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琼府〔2010〕72号)要求,认真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职责,2017年度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防震减灾保障措施不断完善,防震减灾责任全面落实。
2017年,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管委会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逐步完善防震减灾各项保障措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海口、澄迈、临高、文昌、东方、陵水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市县综合考核体系实施考核,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制;除文昌外,全省18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管委会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到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开展督查督办,确保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和任务的落实;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管委会均落实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稳步推进;海口、三亚、澄迈、儋州、定安、临高、保亭、白沙、琼中、陵水、文昌、乐东等12个市县政府依法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检查,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责任;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管委会防震减灾工作机构、队伍不断巩固,落实防震减灾经费保障有力; 三亚、澄迈、海口获“2017年度全国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先进单位;海口、三亚、万宁建成全国地震安全综合示范社区,海口建成我省首个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二)防震减灾事业创新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1.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不断增强。
各市县政府认真落实2017年度市县政府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地震监测台站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不断推进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充实地震群测群防队伍,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澄迈、保亭、昌江、屯昌积极配合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项目建设;琼海嘉积地震台数字化水位观测资料连续2年获全国评比第三名;三亚、澄迈地震监测台站建设成效显著,有力推进了地震监测水平的提高。
2.震灾预防能力有效提升。
各市县政府加强震灾预防体系建设,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除五指山和三沙外,全省17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管委会均积极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三亚、陵水发文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高1档,确保了其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海口、澄迈积极推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减隔震技术应用,确保了其建设工程抗震安全;海口、三亚、澄迈、儋州、定安、临高、保亭、琼中、陵水、文昌等10个市县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联合检查,加强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各市县政府积极开展抗震农居建设宣传培训和推广,澄迈落实抗震农居推广建设经费,积极推广抗震农居建设;保亭、昌江结合危房改造项目加强抗震农居推广建设;除白沙、昌江、琼中、乐东、五指山、三沙外,全省13个市县和洋浦建成14个省级地震安全综合示范社区;除白沙、五指山、三沙和洋浦外,全省16个市县建成21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各市县地震部门积极联系宣传、教育、民政、科技等部门充分利用科技活动月、“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时机,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定安利用电影下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实现各行政村防震减灾宣传全覆盖;保亭组织开展全县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提高学生热爱科普的兴趣和热情;文昌、琼海建成防震减灾科普展馆,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儋州创作调声作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文昌结合十九大报告宣讲活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澄迈、文昌、三沙编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册开展宣传,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高。
3.地震应急体系不断完善。
各市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地震应急管理。澄迈组织开展了全县重点企业地震应急演练;儋州获评“全国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质量考核先进集体”;保亭开展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桌面推演,检验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沙、昌江、陵水利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直升机停机坪,提升了综合应急能力;海口、三亚等14个市县开展了多部门参与的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各市县政府加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容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地震应急演练力度;海口、澄迈、陵水、琼海、昌江、三亚、洋浦按国家标准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责任不明确,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 屯昌、乐东、陵水等市县未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08〕169号)要求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经费,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文昌未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进行督查督办;三沙地震工作机构建设不完善,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二)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不规范。 五指山、琼海、白沙、万宁、昌江、屯昌等市县未真正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琼海、白沙等市县未使用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平台进行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五指山、万宁、昌江、屯昌等市县未开展抗震设防要求执法检查或执法检查不规范。
(三)部分市县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缓慢。 白沙、昌江、琼中、乐东、五指山等市县未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综合示范社区;五指山、白沙等市县未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澄迈、定安等市县未使用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白沙、昌江、琼中、屯昌、五指山等市县未能及时报送防震减灾工作信息。
(四)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流于形式。 昌江、陵水、琼海等市县未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儋州、琼海、临高、文昌、保亭、万宁、东方、昌江、琼中、屯昌、陵水、乐东、五指山等市县未组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文昌未开展地震紧急救援队演练;东方、保亭、昌江等市县未开展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演练;万宁、白沙、昌江、屯昌、琼中、乐东、五指山等市县未开展志愿者队伍培训与应急演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政府、洋浦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要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全面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管理职责,建立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切实消除地震灾害风险隐患,促进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落实;要加大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真正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到实处;要努力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素质,继续开展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市县、示范乡镇(社区、村)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宏观异常观测;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与抗震农居建设培训指导工作;要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要积极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演练,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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