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农业厅印发《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
共享农庄分三个等级需具备六大基本功能
为指导共享农庄健康有序发展,海南省农业厅近日印发《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的通知。《规范》提出,共享农庄基本功能板块包括生产、生活、体验、购物、餐饮、住宿等六大功能,分为钻石级、黄金级、白银级三个等级。共享农庄应具备一次接待就餐人数不少于50人的场地,要覆盖光网,农庄年接待人数1万人次以上,直接吸纳劳动力就业20人以上。
《规范》提出,共享农庄要积极推广有关节能环保技术,对基本农田和水域采取保护措施;农庄内无裸土,无荒地。应具备一次接待就餐人数不少于50人的场地;使用本地特色无公害农副产品比例达到70%以上,有本地农家菜、时令菜。民宿设施内卧具一律消毒处理并一客一换,有与车位需求相适应的停车场。建立电子商务系统平台,具备网上查询、预定、支付等服务功能等。共享农庄要覆盖光网,4G/5G信号覆盖农庄。安装可视化的物联网设备并接入政府或海南共享农庄联盟的管理平台,实现和移动互联网等的可视化接口。
《规范》提出,共享农庄应建立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开发运营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共享农庄必须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体,建成运营后年度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应占到整个农庄收入的30%以上;农庄年接待人数1万人次以上;年直接收入(指发展共享农庄所获得的直接收益)100万元以上(扶贫济困型农庄可适当放宽)。农庄直接吸纳劳动力就业20人以上;间接提供劳动力就业50人以上。
三个等级共享农庄的划分
钻石级共享农庄
应拥有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农庄内有优质4G/5G信号覆盖旅客活动场所;重点公共场所有优质免费WiFi信号覆盖,民宿房间内安装光纤宽带网络,提供免费WiFi;设立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年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突出,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80人以上;农庄有不少于20个经营项目,其中共享项目不少于6个;充分运用新媒体进行营销,粉丝量达到1万人以上。
黄金级共享农庄
农庄年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突出,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50人以上;农庄有不少于15个经营项目,其中共享项目不少于4个;运用新媒体进行营销,粉丝量达到8000人以上。
白银级共享农庄
农庄年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突出,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20人以上;农庄有不少于10个经营项目,其中共享项目不少于2个;市场知名度较高,运用新媒体进行营销,粉丝量达到5000人以上。
共享农庄六大基本功能:生产 生活 体验 购物 餐饮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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