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5日消息(记者钟圆圆)15日,海南省教育厅公示了2018年上半年审核确认引进的特级教师的名单,计划引进9名特级教师,涵盖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部分,按照《海南省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聘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主管部门将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在引进校长教师完成调动或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发放金额为高中教师25万元,初中教师20万元,小学教师15万元。
《办法》对引进教师的人事管理、条件保障、专业支持、考核与奖励、续聘和解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海南为引进校长教师搭建了省级招考平台,用人市县和学校负责考核录用和日常管理,办理人事调动和入编手续后,纳入本地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超编市县可报省编办批准后,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予以解决编制。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在引进校长教师完成调动或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校长50万元,初级中学校长40万元,小学校长30万元;高中教师25万元,初中教师20万元,小学教师15万元。引进校长教师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根据引进校长教师任职任教的学段,以及特级教师的身份,对照相应标准发放,方便引进校长教师购买住房。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除了安家费外,海南还将为引进校长、教师提供独立的周转宿舍,配备基本生活设备设施。如暂时难以安排周转宿舍的,要协调在外就近租房,引进第一年由学校适当给予租房补助。引进校长教师要求将配偶调入海南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对子女在海南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相关政策解决学籍和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升学的同等待遇。
据悉,早在2015年,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海南省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起,省财政计划投入1.5亿元,打造建省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待遇最优”的基础教育引才工程,采取“校长+骨干”团队引进的方式,支付安家费和学年度补贴,计划三年时间面向全国引进300名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加强海南省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基础教育人才队伍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17年已为海南省17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69所中小学校引进了209名校长和教师。新名单的出炉意味着2018年海南将继续引进校长和教师,并在完成既定的引进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做大人才“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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