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候鸟型”人才、拔尖人才等评选条件出炉
拔尖人才享受一次性政府津贴2万元
记者15日从海口市委组织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海口市已启动2018年优秀“候鸟型”人才、拔尖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选拔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队可向所在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据了解,2018年海口优秀“候鸟型”人才评选指标不超过100个,评选出的优秀“候鸟型”人才享受一次性工作补贴5000元;海口拔尖人才选拔指标30名,评选出的拔尖人才享受一次性政府津贴2万元,并按《海口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享受相应优惠待遇;科技创新创业团队评选指标不超过10个,其中引进团队不超过5个,培育团队不超过5个,评选出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按《海口市引进和培育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暂行办法》享受相应优惠待遇。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海口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海口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审议通过后的次日,海口就组织举办“三角池记忆·百万人才进海南——海口在行动”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海口还将尽快研究出台符合本市实际的人才引进落地政策及实施细则,通过创新人才引进体制机制,搭建人才工作站、候鸟服务站、人才孵化站、海外人才联络站等措施,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优秀“候鸟型”人才的评选条件
来海口季节性休养、生活、旅游的非海南户籍,受聘于在海口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1个月以上的“候鸟”,受聘期间,工作成效显著、社会评价较好。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受聘区以下企事业单位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技能等级;掌握特殊技能的工匠型人才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门型技能人才;在各领域有较深造诣或广泛影响力,且无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其他人才。
海口拔尖人才的选拔对象
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科学研究、文艺创作、体育竞赛等方面达到领先水平,并为海口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专家、学者、技术和技能人员。
海口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的评选条件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推广应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满足海口发展建设的现实需求;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带头人1名,核心成员3名;团队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省级重大项目稳定合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创新平台,一般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等为依托;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并曾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优秀科研成果奖;主持过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作,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自带项目、资金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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