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再也不用担心税负高了!”近日,在三亚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刚刚办理完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手续的鑫利盛五金商行法人代先生难掩兴奋之情。
据代先生介绍,他所经营的商行从事五金材料零售,前不久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超过80万元,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代先生说,他之前一直担心,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会因为小规模供货商无法提供专用发票,导致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而增加税负压力。
正当代先生烦恼时,他接到了三亚国税的来电,国税工作人员介绍了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在一定条件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了解到这一最新政策,代先生第一时间就到国税局办理了转登记的相关手续。代先生对国税部门的办事效率表示满意,他说:“手续非常简单,填一张表就解决了我的一个大难题。”
“我们工程公司属于混业经营,既有工程施工和安装,又有办公用品和装饰材料销售,不知道符不符合转登记的条件?”宏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办税人卢先生带着疑问找到了税管员。
税管员根据该公司的实际情况解答了卢先生的疑问:“你公司是因销售货物超过80万而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且转登记前12个月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因此,根据政策规定,你公司符合转登记的条件。”确认可以办理后,该公司当天就完成了转登记手续。卢先生算了一笔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一年可以为公司减少增值税近5万元。
“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能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促进企业发展。”海南国税货物与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增值税改革政策顺利落地,海南国税将持续对纳税人重点关注的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系统变更、发票开具等事宜进行辅导,提供政策答疑、填表辅导、表单预审的“一条龙”服务,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新政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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