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提醒:当心“傍名牌”产品
自己的商品没有名气,一些商家就想通过“傍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使商品名称、包装等看起来和知名品牌相似,让消费者误以为就是某名牌商品,从而扩大销量获取利润。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7日公布了一批“傍名牌”案件。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12月12日起,四川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其中,多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批市场混淆违法案件。
“与知名品牌商品外包装、装潢近似的混淆行为比较普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竞争执法处副处长黄健介绍,近期,南充市查处了一起擅自使用与“六个核桃”饮料近似包装装潢的商品不正当竞争案。该案件当事人销售的“六个果仁核桃”“六个原味核桃”饮料,与市场上有一定影响的“六个核桃”产品包装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购,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内江市近期也查处了一起擅自使用与“黄老五”花生酥近似的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当事人生产的“王老五”原味、椒盐味两种花生酥与“黄老五”系列的原味、椒盐味花生酥在整体底色、产品漫画图片等方面十分近似,视觉上易使购买者产生混淆或误认。
黄健提醒,消费者日常选购商品时要仔细辨别产品名称、包装等,不能贪图便宜忽略质量,最好到正规门店选购。购物后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日后发生纠纷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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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傍不出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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