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洋浦试点“证照分离”改革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海南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主要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
《方案》指出,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在推行标准化审批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在“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管理目的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在“部分行政审批改为备案”方面,政府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备案事项要当场办结,确保时效。
在“简化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方面,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
《方案》要求,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对特定活动行为的市场准入管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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