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获悉,广州市反诈中心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研判和侦办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升级诈骗手法和环节,对被骗事主深度洗脑,出现多宗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案中案、连环骗”案件。
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对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实施诈骗后,又利用受害人的无知、缺乏社会常识的弱点,诱骗其通过协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调查”可以“自证清白”“戴罪立功”,诱导受害人到其他所谓“涉案”的被骗老年人家中,取走老年人的存折、银行卡、身份证、密码等。然后,不法分子又要求受害人将这些老人的存款全部转移到指定银行账户。如此,受害者在懵懂中又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和“诈骗工具”。
不法分子瞄准公司前台固话,年轻文员“对号入座自投罗网”。5月4日17时许,某公司前台座机响起,年轻的女文员小邓接起电话,对方自称是“电信工作人员”,通知该座机两小时后将被强行“停机”。小邓询问停机原因,对方声称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可以帮助“查询”。小邓毫无警惕,便一一报上。随后,对方告知小邓名下在昆明开通了一个座机号码,小邓着急了,辩解道“我在那边没有使用座机,我也没去过那边”。对方顺着套路,建议小邓报警,并主动帮她将电话转接到所谓的“刑警”。
之后,“刑警”编造涉案理由,要求小邓加其QQ配合调查。“刑警”通过QQ给小邓发来“逮捕令”,要求小邓到宾馆开房做“QQ视频笔录”。同时,对方要求小邓在手机上设置一串符号、数字,实际上是启动了手机的“呼叫转移”功能,目的是为了阻隔小邓与外界的联系。对方又称要做“资金调查”摸清小邓资产情况,怂恿小邓开通网银,借机套取密码、验证码,然后提供一个所谓的“安全账户”,要小邓将资金转到该账户。
“刑警”见小邓已被洗脑,进一步提出:大连市有人与她的情况类似,需要找到那个人,配合“检察官”调查情况。小邓一听先是拒绝了对方的要求,随后“刑警”一直劝说小邓去大连“协助调查”,还提出给小邓报销3000元机票等往返费用,小邓最后同意了“出差要求”。5月6日,小邓乘飞机到达大连市,配合“检察官”“执行任务”。同时,对方还给小邓配齐道具——“刑警协勤证”,让小邓上门找到同样已被洗脑急于“自证清白”的老人张某。这个时候,“检察官”通过QQ视频发“逮捕令”吓唬张某,要求张某将所有资金交给上门的“协勤刑警”,转由“检察官”进行调查。张某将身份证、存折及密码交给前来“协助调查”的小邓,小邓按“检察官”的要求,假扮张某的孙女到银行将定期存款转活期,银行通过电话联系张某确认“孙女”身份,张某配合“检察官”统一说辞以“协助办案”。小邓将张某的43.5万元转到自己名下账户,向“检察官”提供验证码,资金由此落入不法分子手中。
5月7日,小邓按“检察官”指引,用同样手法,又骗取大连的八旬老人史某9万元。5月8日,小邓接“检察官”“新任务”,飞到珠海再骗七旬老人陆某5万元。5月9日,小邓完成“任务”回到广州上班。
真警察上门找到小邓,将其带回派出所,耐心开解、劝说近两小时,小邓才如梦初醒——原来那些“协勤”“出差”“检察官”都是骗局。
至此,小邓不仅自己被骗1.1万元,还“帮助”不法分子跨市跨省将3位老人共57.5万元积蓄转移给了不法分子。
广州市公安机关提醒,公检法机关没有“安全账户”。以下几种说法均为骗局:要求你“电话/QQ视频/微信视频”做笔录的,都是骗局;要求你通话内容“绝对保密”,通过QQ、微信发送“通缉令”“逮捕令”的,都是骗局;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等客服人员,以“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为由主动帮忙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骗局;任何要求把资金归集到指定账户(无论是自己名下的账户,还是对方提供的账户),要求开通网银,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骗局;任何上门索要银行账户存折、身份证、密码、验证码的人员,都是不法分子;接到陌生电话,如有疑问,请立即拨打110电话向反诈中心咨询、举报。
广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呼吁,全民反诈,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如遇拨打亲友电话时发现有“停机”“空号”等异常情况,需提高警惕,设法通过其他途径联系该亲友,核实并提醒谨防上当受骗;各类可以进行图文打印、复印的公司店铺需多加留意,如遇到店打印“公安机关工作证”“公安刑警队协勤证”等的可疑人员,请立即拨打110电话向反诈中心反映、举报;各银行柜台工作人员需多加留意以下两类情形,一是年轻人(多为90后初入社会的年轻人)携带老年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单独或共同前往银行柜台,代为办理资金定期转活期、理财产品赎回、提现、转账等业务;二是老年人单独或由年轻人陪同前往银行柜台,要求开通网银业务。银行职员务必提高警惕并加强甄别,如认为情况可疑,请立即拨打110电话向反诈中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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