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人羊某与蒋某房屋租赁纠纷执行一案实施强制执行,将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大道东侧的某饭店进行强制腾房。
据介绍,2016年5月1日,蒋某与羊某签订了《租赁合同书》,约定羊某529.7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及房屋设施出租给蒋某用于经营饭店使用。因蒋某已拖欠羊某租金48000元,羊某将蒋某诉至法院。去年12月22日,东方法院依法判决蒋某支付羊某拖欠租金49228.42元,并将涉案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构造物及附着物归还原告羊某。该判决生效后,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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