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一中学生被当众欺凌
检察官及时介入处置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龙沐湾检察室收到联络员微信信息,反映佛罗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其过程被拍摄成视频,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影响恶劣。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查明事件真实情况,龙沐湾检察室第一时间介入监督,及时处置,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经了解,此次事件是由佛罗中学学生石某因琐事迁怒于陈某,后纠结校外人员刘某将陈某围堵在放学路上,恶意辱骂并向其扇耳光、脚踹,现场有很多的学生围观并录像上传网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经诊断,陈某有部分表皮层淤伤,无其他明显损伤。
掌握案情后,龙沐湾检察室干警与学校领导及辖区派出所一同召集石某、刘某、陈某及其家长们进行沟通。检察室干警对施暴人石某、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家长做好善后工作;对受害人陈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嘱咐其家长注意观察其情绪,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辖区派出所依法从速处理。鉴于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佛罗边防派出所依法对石某、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检察官提示
1、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因琐事辱骂他人、打架斗殴,不能及时控制情绪,不顾后果,走向极端的事件时有发生,对自身及他人心理产生巨大的影响。当在校园遇上暴力时,应当冷静,最好不要硬碰硬,首选的办法就是向老师、家长或同学寻求帮助。要用恰当的方式保护自己,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走上犯罪的道路。检察官提醒同学们在平时要本着互相尊重,互帮互敬的原则和同学和睦相处。
2、家长平时要与孩子多沟通,尽早关注并发现孩子的异常,及时干预。引导孩子学会沟通,遇到问题敢于求助。同时也要及时发现孩子出现的精神状态异常、不合群、抵触学校、经常丢失物品、成绩下滑等现象,及时确认孩子的安全,并采取相应措施。要对孩子加强教育,言传身教,引导孩子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做到与人为善。
3、学校方面,一要做好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二要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三要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安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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