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棚改项目新建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您当前的位置 : 财经股市>

深圳棚改政策:新建住宅全部用于搬迁安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8-06-01 15:14

  新华社深圳6月1日电(记者 赵瑞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棚改项目新建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意见明确了棚改以老旧住宅区项目为主要适用对象,即使用年限20年以上,且需满足“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这三个条件之一的住宅区。使用年限虽不足20年但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可以适用棚改政策。

  意见统一了老旧住宅区棚改项目的安置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292号)确定,对被搬迁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被搬迁房屋同类型同地段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产权调换标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者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同时,每套住房可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在项目同一地块上建设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标准计收。

  意见确定棚改项目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相关链接:

计划下达了!海南今年棚改开工13567套 |附图表
秀英区政府回复“五源河棚改是否还继续”
海口秀英区今年将启动五源河片区6个村庄棚改

相关链接:
海口秀英区今年将启动五源河片区6个村庄棚改
秀英区政府回复“五源河棚改是否还继续”
计划下达了!海南今年棚改开工13567套 |附图表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陈家煜]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