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规出台有些市民依然任性
电动车“坐”电梯必须管管了
《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不得用载人(货)电梯运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连日来,记者采访调查发现,一些小区、大厦存在电梯运载电动车、乱搭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现象,要严格遵守执行该规定,彻底消除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还需多方共同努力。
电动车“坐”电梯现象难绝
3日上午,龙昆南路鸿禾家园小区的杨先生出门时,绕开楼道门口通道停放的多辆电动车,好不容易才挤身出去。“小区没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处,一些电动车主只好推车搭乘电梯上楼给电动车充电,梯层通道被电动车堵塞的情况时常出现。”杨先生说,鸿禾家园小区每天夜间小区消防通道和楼梯通道处几乎停满电动车。
海口威纳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喻先生说,他们管理的小区设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充电棚,可个别车主不愿意交纳每月15元至20元的停放、充电费,非要搭乘电梯将电动车运回楼层充电,或者私自拉扯电线充电,物业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有个别车主仍然不肯听从劝说,需要有关部门出面干预。
海口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消防监督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仍然有一些小区电梯运载电动车上楼充电的情况,监督员当场责令改正,可监督员一离开现场,有的车主又重新将电动车运上楼,需要物业管理人员加强管理,还有一些小区没有设立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车搭乘电梯上楼的现象难以完全禁止。
物业设法阻止电动车上楼
玉和花园小区业主余先生说,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设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处,小区楼道前设有隔离栏,电动车无法驶入,这样就避免了电动车搭乘电梯上楼的现象。
风翔大厦物业管理处总经理黄宏林说,大厦通道前设立了隔离护栏,电动车无法驶入,大厦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充电设施交由外来公司经营管理,每投币1元可为电动车充电4小时。
昌茂水木清华小区物业经理罗刚辉说,小区目前在空闲的商铺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处,不存在电动车搭乘电梯上楼充电的现象,可在商铺充电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物业也想设立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处,但办理相关手续比较困难,需要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车主要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在立法前期调研工作中发现,市民在把电动车推进电梯轿厢时往往会碰撞到厢体,会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此外,许多市民推电动车进电梯是为了在家中给电动车充电,这一行为将带来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出于安全的考虑,所以对电梯运载电动车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海口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小区电动车搭乘电梯的现象仍然存在,除了消防部门要加强监管,还需要小区建设好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物业加强日常管理,电动车主要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还需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电动车场所建设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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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6月1日起施行 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坐”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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