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海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围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1000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
另外,按照就地封场治理、异地处理的要求完成105处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完成三亚、乐东、保亭等市县的10处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2019年完成文昌、琼海、五指山、定安、屯昌、琼中、白沙、洋浦经济开发区等的59处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2020年完成海口、儋州、万宁等市县的36处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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