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组织申报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
可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00—500万元
6月5日从海南省农业厅了解到,海南省将组织申报2018年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试点可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或金融机构申报,试点可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00—500万元。申报单位应进行详细资金测算,合理确定中央、地方、金融机构、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各方的资金投入比例,原则上每个试点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总投入的50%。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应重点聚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支持引导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并着力在产品模式、运行机制、支持方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在产品模式上,重点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重大改革试点,推动信贷、保险、基金、数字普惠金融等多种金融工具融合使用,在抵质押手段、信用评价体系、业务流程、还款方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突出服务适当性和需求匹配性。在运行机制上,重点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农民和金融机构等各方主体的作用,合理确定各方责任权利,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在支持方式上,重点探索转变财政支农投入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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