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专项督查15家市直单位“三公经费”
“通过检查你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发现你单位2013年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及维护运行费用支出较高,现要求你单位就支出过高的情况作出说明。”近日,东方市纪委在对东方市市委办公室进行十八大以来“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时,指出上述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大从源头上发现和纠正“四风”问题的检查力度,东方市纪委开展“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对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等15家市直单位2013年至2017年的“三公经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自查整改+抽查问责”的方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滥发津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接待是否规范执行等问题,对自查阶段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浮于形式、没有深刻查摆问题、经市纪委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将严肃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经监督检查,共发现存在问题22个,主要涉及2013年公务接待、公务支出费用普遍偏高,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等。截至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已完成10个问题整改。下一步,东方市纪委将以此次检查活动为契机,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专项分析报告,在全市范围内铺开“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出现反弹现象,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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