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措施有哪些?
扶贫政策问答
贫困劳动力就业是实现贫困户脱贫的重要途径之一。不久前,我省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大力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有关通知,目的在于帮扶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确保在上半年实现全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贫困户每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实现就业的目标。
政府会提供哪些就业岗位?
答:市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人员,政府各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发各类工作岗位,必须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有条件的乡镇,可自主开发各类村级服务岗位。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就业扶贫工作,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工作岗位。
各市县要结合生态保护、内河湖整治、环岛旅游公路建设,以及自贸区(港)建设引进的公司、企业对雇佣大量劳动力的需求,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供需双方劳务对接,教育和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脱贫。
会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吗?
答:各市县人社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免费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劳动力积极参训,给予培训期间50元/天·人的伙食、交通补助。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和生活交通补助。贫困劳动力技能补助,凭培训合同书等证明材料,报市县人社部门核定后申领。
外出务工可以享受哪些奖补?
答:对于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务工奖励。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个月至少20天)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励。对于贫困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于省内县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外出务工奖励性补助和交通补助,可凭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以及村委会和帮扶责任人证明等材料申请,经乡镇政府公示审核后,报市县人社部门核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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