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5日消息(见习记者杨艳 通讯员林馨)为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期,海口市公安交警将进一步强化对于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7月1日起,对于驾驶员或乘坐电动车的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将处以40元的罚款。
据了解,在此次的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海口市交警部门出“新招”,采取“集赞免罚”的宣传教育模式,加强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安全教育。违法驾驶员或乘客自愿将其交通违法行为、照片以及遵守交通规则的承诺发至朋友圈,集满20个赞便可免于处罚,以起到警示和对周边朋友的宣传教育作用。
自7月1日起,海口市公安交警将全面开展查处行动,对于驾驶员或乘坐电动车的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将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的规定,处以40元罚款。
违法驾驶员发朋友圈集赞。(海口公安交警支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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