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东方市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对东方市八所镇小岭新村12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东方市联合执法组根据侦查,确定八所镇小岭新村东门西侧,有12户外来村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建房,已查实违法建筑12处,总建筑面积约2290平方米。
东方市相关部门依据提供的侦查材料,立即组织测绘工作人员对12户违法占地房屋进行测量,并于2018年3至5月期间,先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和《限期清理通知书》,但房屋所有人逾期拒不执行。
拆除现场,东方市联合执法人员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将无理阻挠执法的群众带离拆除现场。现场清场工作结束后,迅速将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截止当日下午6时许,已共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1处共2100多平方米。
东方市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律不容挑战,违建必须拆除,该市将继续对违法建筑保持“零容忍”,做到凡建必报、违建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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