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酒店保安发生口角,海口青年陈某文到酒店停车场打砸,并追赶保安。因犯寻衅滋事罪,陈某文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6年10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文伙同林某健(已判刑)驾驶一辆雅阁轿车到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某酒店时,被告人陈某文与保安发生口角,从身上掏出一把疑似气枪打向楼梯并威胁保安不准报警,随后二人离开现场。想想气不过,当晚23时许,被告人陈某文驾驶白色雅阁轿车搭载林某健返回酒店进行报复,两人二话不说,陈某文手持疑似气枪、林某健手持钢管,打砸酒店门岗保安亭玻璃、停车场智能刷卡机、强光抑制彩色摄像机、草坪灯等物品,并追赶保安至办公室,威胁办公室人员不许报警,之后,二人驾车迅速逃离现场。
归案后,林某健家属赔偿该酒店经济损失人民币14000元。
2017年10月20日凌晨00时30分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水果市场某单位宿舍将陈某文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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