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综合环境整治,美丽的东西湖每天都有众多市民前来休闲散步。 记者张俊其 摄
立足长效化搭建“四梁八柱”
常言道,“攻城不易,守城更难”。要不断巩固和扩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离不开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为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海口市注重顶层设计,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建章立制——
2016年底,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海口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海口城市更新行动纲要》,系统开展水体治理、增绿成网、土地修复等工作。2017年9月28日,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行动方案》。
2016年底,成立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设立了市、区两级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制定并实施了《海口市人民政府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3个文件。2017年3月,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将上述3个文件向全国林业系统印发,为各地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提供学习借鉴,海口湿地保护和修复的做法获全国推广。
2017年6月,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将湿地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2017年7月1日,《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开始施行,搭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众参与、防治结合的扬尘污染防治机制。
2017年9月1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这是海口首次制定出台内河保护管理专项地方性法规。
2017年9月28日,海口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坚持生态引领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
2017年10月,海口市成为全国首批“湾长制”试点,并率先将“河长制”与“湾长制”结合,实现“河湾同治”。
2017年11月,成立海口市规划委员会,搭建“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了“一张蓝图绘到底”。
2017年12月,海口委托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中心和天泽(北京)湿地保护技术研究院编制了《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规划》。
2017年12月,海口印发《海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同步配套《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等相关文件,建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担任23个市管主要水体市级河长,覆盖373个水体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共设立四级河长1420名。目前,河长制巡河工作已实现常态化。
此外,2017年还印发《海口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担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在2017年度全市绩效考核中首次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市级部门绩效考评共性目标,与机关执行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指标同列,成为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环保责任体系全地域覆盖,大环保格局初步形成。
今年6月22日,海南省首个湿地保护协会——海口市湿地保护协会成立。该协会将为海口打造独具特色的国际湿地城市,进一步夯实生态立市之本,推动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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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长效机制的保驾护航,城市更新“五化”先行效果初显,美舍河、五源河、潭丰洋等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加快建设,全市32个水体治理有序推进,海口的生态文明建设受到多方好评。
2017年11月,全省推进河长制工作暨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现场会在海口召开; 2017年12月,全省文明生态村建设现场会在海口召开;今年2月1月,联合国湿地公约组织秘书长玛莎·罗杰斯·乌瑞格来海口考察时,用“漂亮”“感动”“不虚此行”几个词总结了海口湿地之旅给自己留下的深刻印象,并表示“海口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工作成效值得赞赏”;今年4月10日,国家河湖长制督查组莅临海口市督查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对海口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今年6月11日至12日,湛江市人大常委会考察组来海口考察,点赞海口的城市更新、湿地保护等工作新风扑面。“海口的湿地保护理念先进,合理利用当地资源,建设别具特色的湿地景观,保护了城市生物多样性,让市民在家门口尽享湿地景观的乐趣。”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李长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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