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品牌农业发展资金开始申报
去年完成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证书持有人奖百万
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制定印发《2018年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在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品牌认证、农业品牌认定、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农业经营生产主体和市县政府,即日起可申报品牌农业发展资金。
其中,农业标准化建设方面,2017年度经省农业厅申报,通过农业部认可、公布的农业标准,奖励30万元。2017年度被农业部认定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正常生产,近3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产品通过农业部“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任一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奖励50万元。2017年度被农业部认定为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现正常生产,近3年未出现产品质量被通报问题,产品通过农业部“三品一标”任一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奖励50万元。
2017年通过出口国(地区)及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注册备案的农业生产基地,且产品通过“三品一标”任一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具有实际出口及供港澳台贸易订单记录,奖励25万元。
农产品品牌认证方面,我省加大力度奖励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企业和证书持有人。其中,2017年完成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证书持有人奖励100万元。
原产地保护奖励方面,2017年列入国家级、省级原产地保护的植物遗传资源、原种或新品种,就地保护、迁移保护或引种保护,具有一定规模(国家级50亩以上、省级20亩以上),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原产地保护(开发)保种畜禽品种;经海南省畜禽遗传资源评定委员会评定的地方品种资源可申报奖励,国家级的奖励50万元,省级的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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