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5日消息(记者钟圆圆)海南中小学暑假即将来临,7月10日至9月25日,海南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在各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2018年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环境。
5日,两部门印发了《海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安全管理部门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部署,今年全省中小学生将继续完成暑期消防安全作业,两部门继续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开展“开学消防第一课”和“消防知识进军训”活动,要求开学第一周,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程,组织1次全员参与的灭火疏散演习,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消防技能训练。
《规定》要求,学校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规定》要求,学校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对在岗教职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对学生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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