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各区出台了防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目的是为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其实不光在北京,校园欺凌在全国都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在前不久,湖北孝感警方通报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今年3月份,湖北孝感的一名初中女生小张,被自己的小学男同学小黄持刀挟持抢劫,不仅被强制脱光衣服,全身还多处被刺伤。当天,小张放学进入楼道等电梯时,楼道角落里突然冲出一个男孩,持刀架住了小张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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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小张母亲:楼梯没有监控,然后他就威胁我孩子走楼梯上了4楼,401室,然后没人住,进去就跟她要钱,然后孩子说我没有带钱……然后他就要求我姑娘把衣服全部脱了,脱得一件都不剩。
据受害人小张回忆,施害人小黄当时至少持有四种刀具。
受害人小张母亲:他不是用一把刀刺……刺了脖子,刺了大腿两刀,脖子有十几刀,他又跑到另外一个房间去了……然后我姑娘就趁那个时间从4楼跳到3楼平台。
事发后,小黄被警方抓捕,但因其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很快被释放。当施害人小黄被执法部门“抓而又放”的同时,受害人小张的身心却因无故被欺凌而备受折磨。
受害人小张母亲:胸腔积血。在医院住院16天,10天不能吃不能喝。这些都是我孩子受的身体上的痛苦,在家里发了疯似的哭,边哭边吼……还咬自己、扎自己。
难道因为年龄小,犯了罪就不用承担责任吗?其实上面这个案件并不是个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其犯罪手段之残忍、恶劣,不断挑动着公众的神经。与此同时,青少年犯罪低龄化问题也让人更为担忧。
2017年6月,北京市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发布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根据法院成立8年来的数据显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85.0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14.96%,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而且一些校园暴力由于施暴者的年龄小,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2015年6月,广西北海市警方公布了一起小学女生遭暴力殴打事件,参与殴打的是7名未成年人,有六个未满14周岁,而被打的是一个11岁的女生。 事发后,涉事的七名学生被传唤到当地派出所,处理结果也仅仅是向受害者道歉。
针对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社会上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在不断升高。一些专家学者也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进行下调。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康丽颖: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他们并不是因为不知法而去犯法,这个是挺恐惧的。如果不知法,咱们可以加强法制方面的教育,如果他知道了要大干一场,说明我们法律有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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