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暑假,中小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积极预防、不断降低和减少暑期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海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学生暑期安全提示。
家长和同学们一定要仔细阅读并牢记以下5项安全提示——
1、暑期是学生溺水事故易发、高发期,请您务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遇有溺水事故发生时,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为了守护孩子暑期安全,请您加强对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务必妥善保管好机动车钥匙,防止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自行车。
3、暑假期间外出,请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要走人行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不跨越隔离栏;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防止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暑假期间,出门的孩子相应增多,为了给孩子营造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请您驾车遇到孩子出行时,一定要慢行、让行。
5、孩子的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幸福,如果您看到未成年学生擅自下水游泳或在道路上嬉戏打闹等不安全行为,请及时劝阻,避免意外的发生。
相关链接:
@中小学生 这份家电安全提示请收好!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