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上限17265元
下限3453元
7月起,三亚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予以调整,上限为17265元,下限为3453元,包括各参保单位在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两大类型。
调整后,各参保单位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入职职工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月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低于2017年度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453元/月)的,应以3453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高于海南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265元/月)的,应以17265元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453元至17265元的范围内自愿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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