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3日消息(记者钟圆圆)7月13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市已启动海口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爱心助学等多个资助贫困大学生的项目,资助对象包括家庭经济贫困生、“三侨生”和侨眷生、农村低保家庭等,资助金额500到10000元不等,符合条件考生可及时申请,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补助。
2018年海口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对象为2018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A、B批大学生,学生每人可获5000元补助,要求入选对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父母均为农民或城市低收入群体,精准扶贫省定贫困家庭子女优先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户口所在地为海口;没有获得其他机构3000元以上(含3000元)奖学金或助学金。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椰城青年网公告栏中下载《2018年海口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或到居住地所在区的团委领取表格填写;按表格要求事项如实填写后提交当地村(居)委会审核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加盖公章后送团区委,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书面说明;各团区委对考生提交的表格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核实,并附上反映申请人家庭情况的相片3 张一并报送团市委,团市委再次审核通过确定资助名单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爱心助学”项目则是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除被军事院校录取、教育部直属5所重点师范大学等高校录取免费教育专业的大学新生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获“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不影响其获得脱贫攻坚战和两项制度衔接的特惠性教育资助,享受了其他形式(单位)资助的大学新生不再享受“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
资助对象是具有海口户籍且为2018年海口市直属学校高中应届毕业生。申请“爱心助学”的学生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申请“爱心助学”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属海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属于孤残学生;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子女;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重病证明);属于军烈属、优抚对象家庭子女。
“爱心助学”活动计划安排110万专项资金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22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另计划安排15万元专项资金资助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大学新生3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
申请学生应在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天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毕业高中学校;属海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城市低保的家庭子女、军烈属、优抚对象家庭子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的,须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重病证明,且该病种列入社保的重症目录;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扶贫家庭大学新生应在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天内将申请表。
201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范围与对象为2018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应届毕业生(含民办高中公费生和免费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扶贫户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被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凡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均可向所在的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贫困资格证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学生本人建行卡的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各高中学校收到学生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高中学校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上做意见并盖章,将学生申请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于8月31日前报送到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由市计生委牵头组织实施,奖励符合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条件的本、专科大学新生。
资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城镇特困户独生子女;属于农村特困户独生子女;属于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活动计划安排65万元专项资金资助130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人均一次性资助5000元。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向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复核。
潘先钾、黄玉珍教育基金奖学金发放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户籍在海口市并在海口地区中学就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并被A批以上大学院校录取的“三侨生”和侨眷生。凡高考时户籍在海口市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2018年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的“三侨生”和侨眷生,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10000元/人;考取A批4000元/人;考取研究生4000元/人。
符合条件的“三侨生”和侨眷生填写《“潘先钾、黄玉珍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表》,直接向海口市外事侨务办申请。考生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涉侨证明即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归侨或华侨的有效证件(护照、华侨回国定居证、国外出生证或人事档案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与侨的关系证明。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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