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发布医疗广告带有表示功效、保证安全性的断言和保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
13日,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了解到,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在其官网发布带有表示功效、保证安全性的断言和保证,被工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0万元。
据了解,今年3月,海口市工商局秀英分局接到市工商局转来的举报信,举报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发布的医疗广告的内容,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第16条和第46条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海口市工商局秀英分局经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工商部门查明,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与许某高在2017年5月1日及2018年4月28日期间,先后两次签订《网站托管合同》,按照合同的授权规定:若当事人一段时间内暂时无法向许某高提供网站更新所需的电子版资料,许某高可自行收集相关内容,确保网站每天更新。
许某高称,其按照规定自行收集相关内容在当事人官网发布医疗广告:1.“与人体组织相溶性好,无排斥和过敏反应,注射简便,瞬间完成,放心、微整、轻微刺痛、自然,优质长效。”2.“多维立体吸脂从各层次减少脂肪的细胞数量,所以不会反弹,且多层次吸脂,创伤小恢复快。”3.“维持效果能达1年甚至更久”“不反弹不留疤”“恢复时间短”等。
工商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广告内容并没有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已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16条第1款第(一)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规定。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发布该医疗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为此,4月25日,执法人员对上述广告内容委托海南省海口市琼崖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今年6月,海口市秀英工商局举行了听证会。当事人认为其官网上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不属于“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的违法医疗广告,如其网站上关于玻尿酸“维持效果能达1年甚至更久”和丰胸假体材料等宣传只是对产品及事实的陈述,而非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且玻尿酸及丰胸假体材料都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使用,其维持效果的真实性有患者的照片为证。另外,就算存在违法行为,但发布时间短、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为宣传其所经营的医疗美容产品和项目,吸引消费者注意,招徕顾客,在其官网上发布医疗广告内容存在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和保证。其中,玻尿酸及丰胸假体材料经过国家批准使用,法律也明确禁止其发布含有表示功效保证的广告,同时《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作为证明,当事人以患者术后一年的效果照来证明其疗效的真实性是不允许的,也是违法和禁止的。
综上所述,海口市工商局秀英分局认定,华美医学美容医院发布上述违法医疗广告内容的行为属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能够主动改正并及时中止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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