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制定出台了促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17条措施,这将充分发挥福建省对台独特优势,进一步突出先行先试、突出人才交流、突出民间往来,为在闽台湾同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和更为便利的条件。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17条措施涉及文艺创作演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以及文化人才等方面。福建省文化厅副厅长林守钦表示,17条措施的出台和实施,是福建省文化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闽台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举措。福建省已明确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为对接工作窗口,对外统一对接相关事项,对内按照职责分类办理。下一步,福建省文化厅将围绕更好地落实17条措施,对需要申报、审核的相关事项,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实施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和取得成效,更好惠及台湾同胞。(薛志伟)
相关链接:
两岸青年电影人:用光影表达“We爱”·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