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李女士表示,自己在网购时经常会参考他人评价,尤其是带有图片的评价。不过,最近却经常在评价图片中看到“+V优惠券”“领券购物”等字样,引导顾客在其他社交网络添加好友。添加好友后,对方真的会给李女士优惠券,同时还会引导李女士在另一网站上搜索低价商品,甚至自己做“评价赚钱”的买卖。(7月16日《北京青年报》)
网购评价,应基于消费者真实的消费体验,反映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意思。但如果有人给消费者一两元钱,“购买”其评价权,要求消费者在评价时使用“格式文字”“格式图片”,链接某些购物券或广告,那么,消费者的网购评价就变成了别有用心的评价,就会跑偏,变味。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一些商家之所以花钱购买消费者的评价,目的在于利用消费者为自己的店铺或网站引流。由于这种评价多为虚构,且裹着评价外衣的广告真伪难辨,有的广告有夸大不实成分,对其他消费者容易形成误导,进而影响消费体验。另外,不少优惠券可以从一些网购商城直接领取,消费者根本没必要舍近求远,所谓的优惠券只是一个推销的局。
据调查,网购评价交易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仅记者搜索到的“收评价”社交群就达上百个,群内交易活跃,很多人在购物后直接与群主交流并撰写评价,群主则“现结,直接打款”,在“收评价”贴吧里更是公然叫卖、明码标价。网购评价交易体系分为普通用户、代理、店长三级模式,存在拉人头、发展下线以及上线根据下线人员数量提成等问题,涉嫌传销。显然,网购评价交易扰乱了网购评价秩序,冲击了有关禁止传销、禁止不正当竞争、禁止虚假广告宣传的法律底线。
消费者网购评价不能成为广告媒介,更不能成为不法者藏污纳垢的平台。相关部门应加强关注与监管,严查违法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评价环境。网购市场交易平台也该负起管理责任,建立快速甄别反应机制,鼓励商家积极举报异常评价行为,从技术上对夹带“广告私货”的网购评价进行删除、屏蔽,并运用警告、降低信用等级甚至封号等措施,对消费者或购买评价的商家进行制约、惩戒。
当然,消费者更应认识到,这种评价的危害是相互的。你今天“卖评价”忽悠了别人,明天就可能在网购时受到别人“卖评价”的忽悠。因此,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拿自己的评价权或者诚信做交易。(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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