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7日消息(记者钟圆圆)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7月17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省疾控中心了解到,海南已经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其他生产厂家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充足,能保障海南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
据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违规行为后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责成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海南也已经停用该企业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最新的消息需等待国家药监部门和疫苗生产企业的后续通知。
海南省疾控中心提醒,如已接种了该企业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尚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可使用另一品牌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继续按原程序完成全程接种;已经完成全程接种的,等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通知,目前不建议重新接种。省疾控中心将密切关注、持续跟进本次事件,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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