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各医疗机构
提供中医药服务
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以及省内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增加中医诊疗科目,提供中医药服务。
其中,以上机构可选择中医科、民族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其中一项或多项,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同时,省卫生计生委还要求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提供服务,支持和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尽快完善中医诊疗科目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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