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7月19日电(记者黄鹏飞)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税务部门共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50件。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福建已公布相关案件330件。
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肖珍介绍,截至今年6月,福建各级税务部门共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397户次。同时,税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黑名单”当事人阻止出境22人次,有330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还有部分当事人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等。涉税联合惩戒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褒奖诚信,联惩失信”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肖珍介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建立了“黑名单”当事人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在福建省税务部门的工作实践中,已有3户偷税案件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计1400余万元,而后被撤出“黑名单”,另有13户达到公布标准的当事人提前主动缴清涉税款项总计8300余万元,按规定免予列入“黑名单”公布。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吴红萍介绍,今年以来,福建全省A级、B级纳税人占比由46%上升至85%,连续3年保持同口径增长,D级纳税人占比则由去年的6.05%降至5.73%,纳税守信群体正稳步扩大。
为增强纳税信用评价“含金量”,让守信者享更多服务优惠,福建省税务局也积极探索跨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吴红萍介绍,在税务与金融部门开展的“银税互动”活动中,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为2923户小微企业发放银税贷款3591笔,累计放款金额28.11亿元,良好的信用记录正在让企业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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