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市一中法院发布执行典型案例,让市民看看这些老赖拒执的伎俩。市一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士文介绍,这些老赖涉及单位拒执、非法处置查封财产、转移隐瞒财产、利用虚假承诺私下协议拒执等伎俩。
陈士文介绍,2016年以来,两级法院受理执行实施案件168956件,执结144362件,兑现标的额370.47亿元。其中,中院受理4517件,执结2869件,兑现标的额124.4亿元。
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法实施拒执犯罪,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实现。2016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631人次,限制高消费26430人次,集中曝光49416人次,罚款288人482.82万元,搜查11139次,拘留268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07人。
1 转移财产
案情:某市政公司与某塑胶公司涉及142万余元的工程款。执行立案后,合川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在执行期间,刘某将厂房以36万余元的租金出租三年。刘某在明知塑胶公司和自己私人账户均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指示租赁方将此笔租房款转至其子刘某彬的账户,后取出挪作他用。
判决:单位塑胶公司及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刘某对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对被告单位塑胶公司判处罚金10万元,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 非法处置查封财产
案情:因为借款问题,某银行申请对位于忠县某钢板公司的钢板进行财产保全,法院遂进行了查封。查封后,钢板公司总经理丁某,在未经法院和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运走部分被查封的钢板。
判决:丁某指使、安排他人非法处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丁某如实供述罪行并配合追回部分涉案钢板,在量刑时均予评价。法院遂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3 虚假承诺
案情:2016年2月,艾某在给柏某做工时受伤,法院判赔23万余元。2017年10月19日,执行法官前往柏某住所拟对其进行拘留,柏某作出虚假承诺尽快赔付以骗取艾某谅解,逃避拘留。
第二天,柏某就与妻子窦某协议离婚,同时在协议中注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其意图以此逃避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
判决:柏某无视法律权威,在每月有工厂经营收入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款,且在执行中以虚假承诺的方式骗取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以逃避司法拘留,其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江北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柏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称,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拘留后可以通过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提前恢复自由。但如将和解协议作为缓兵之计,以虚假承诺逃避司法拘留,将面临刑罚制裁。
4 隐瞒财产
案情:周某酒后带朋友屈某兜风时发生事故致屈某死亡,法院判赔10万余元。法院在执行时并未发现周某名下有财产。后来,法院得知周某买了一辆价值25万余元的新轿车。
判决:潼南区法院认为,周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购车行为已经证明其具有赔偿能力,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案发后,周某给付了全部赔偿款。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5 私下协议
案情:因投资纠纷一案,法院判陈某、商某返还胡某近700万元的投资款及违约金。大足区法院在执行期间查明陈某、商某在外地法院有847万元的应收债权执行。然而,陈某、商某和被执行人私下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向外地法院撤回执行申请并解除查封。致使申请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判决:大足法院以陈某、商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故意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罪依法将陈某、商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大足区法院已将陈某、商某在被执行人赵某处的300余万元应收债权全部执行到位,陈某、商某所有的位于大足区的某酒店也已进入法院司法评估处置过程。
被执行人陈某、商某在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与他人合谋采取各种方式逃避和阻碍法院判决执行,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且情节严重。企图通过私下协议逃避执行,最终会受到刑罚的严惩。
重庆晚报征集老赖名单及线索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为提高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程度,市高院执行局欢迎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线索。
近来,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让老赖无处遁形。
为此,重庆晚报向社会公开征集老赖黑名单及其线索。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遭遇老赖或有类似经历,可致电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13908342634,记者将联动法院持续强力执行,并邀请资深律师,为你支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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