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
现年26岁的女子戴某为牟取暴利,身怀六甲仍“奔波”贩毒,在毒品交易现场,戴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就了解,2018年2月27日0时许,戴某与杨某约定进行毒品交易,杨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戴某支付了毒资人民币1600元。当日2时许,戴某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内,将一小包毒品贩卖给杨某,双方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戴某身上缴获手机一部,从杨某身上缴获其购买的毒品一小包(经鉴定,含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0.54克)
据悉,根据戴某提供的2018年3月25日医院超声科超声检查单,证实其已有21周左右的身孕。戴某曾于2016年8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7年6月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戴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5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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