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5日消息(记者钟圆圆)7月25日,海南省教育厅召开2018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陈炜介绍了全省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可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海南省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各市县教育部门均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入学新生谨防打着助学名义进行的各类诈骗。
据介绍,海南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入学。各市县也在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实施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教材费、住宿费补助等特惠政策;同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参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同等标准的补助。
据了解,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生活费补助和海南省地方特惠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适龄孤儿和残疾幼儿三类幼儿可享受不超3年的生活补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此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可领取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海南全面免除城乡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并为特殊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学习生活费用品费补助、伙食费补助,教育扶贫移民学生可在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上获得每年200元的交通费补助。
普通高中阶段,海南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除学杂费政策,特殊困难学生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可享受生活费、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
中职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和省优秀学生奖学金,为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教材费,并免除所有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的学费。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所有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免学费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免除住宿费和教材费。海南大部分市县所辖中职学校已实行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作业本费,补助生活费“四免一补”政策。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