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支持四类项目
单个项目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近日组织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将利用2018年度省级财政奖励扶持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四类项目,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等领域的单个项目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本次支持项目主要为培育壮大本省电子商务平台、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四大类。
其中,对网上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我省电子商务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75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与本省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且B2B(企业对企业)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B2C(企业对消费者)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单个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平台服务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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