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两个月查处货车超载200余起
交警发布超载事故典型案例警示驾驶人
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启动以来,海口公安交警持续加强对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两个月共查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共237起。近日,交警部门公布一起货车超载典型事故案例,提醒驾驶人切勿超载,安全驾驶。
2016年5月1日凌晨,李某驾驶车牌号为琼C38280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满载钢筋,沿着海南G98环岛高速公路北往南方向行驶,由于该车轮胎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超载,在行驶过程中脱落,同向驶来的大型普通客车碰撞上掉落的轮胎后冲撞穿过隔离带,与对向驶来的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客车5人死亡、8人轻伤及两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调查,货车驾驶人李某驾驶严重超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分别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最终,海口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中的李某不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货车上路,还实施了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办案民警提醒,超载不仅严重破坏公路设施,且车辆长期超载运输处于超负荷状态,极易导致车辆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下降,造成轮胎变形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等,从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货运企业和货车驾驶人不要超载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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