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警方67项业务“不见面审批”首日
过半申请人因材料不全未通过预审
3日是海口警方67项业务“不见面审批”首日,琼山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的民警仅用了不足2分钟,就预审通过了市民陈荣花递交的“不见面审批”增加曾用名申请材料。“一般情况下,约5分钟就可完成一名市民通过不见面审批方式提交的材料,今天我们中心共接受到8名市民递交的不见面审批材料,其中有5人因提交的材料不全等原因,未能通过预审。”该中心审核民警郭义若说。
郭义若介绍,市民通过不见面审批方式递交材料后,警方需要通过预审、审核和审批3道流程,才能完成相关审批业务。预审时,民警先从市公安局户政不见面审批预审系统中,提取市民递交的申请材料。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马上就可以通过预审,相关材料随后转入省公安厅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民警再从该系统提取材料审核,通过审核后再由办证中心主任审批。审批通过后,整个不见面审批流程就完成了,一般需要5分钟左右。
记者在现场看到,市民郑某飞申请将户口从龙华辖区迁移到琼山辖区,民警在预审过程中发现对方只递交了身份证、户口本和社区证明等材料,却没有提交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明等材料,因材料不齐全而未能通过预审。郭义若说,当天8人递交的不见面审批办理户政业务的材料,只有3人通过了预审。5名没有通过预审的市民中,有2人估计只是想测试一下能不能进入不见面审批系统,提出申请后并没有同时递交相关材料,另外3人因传送的照片不清晰、资料不齐全和申请原因不符合规定等,未能通过预审,“我们对未能通过预审的材料,在驳回原因中进行了批注,可让当事人补齐材料后再重新申请。”
警方同时提醒市民,在办理不见面审批业务过程中,一定要在网上看清办理该项业务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及要求,以免递交的材料不齐全等原因延误了办理业务。“因从网上递交的材料,审核民警只能看到材料是否齐全,无法辨别材料的真伪,如果审批通过,在接受当事人原始材料时,发现存在虚假伪造材料,将依法追究责任。请在递交不见面审批材料时千万不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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