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宁等四个市县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以严实作风推动整改落实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对海口市等14个市县区开展了常规巡视。8月6日,万宁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和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万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整改
问题:对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对万宁市住建局、农业局、槟榔热作局、畜牧局、环卫园林局等5个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上述单位摆正心态、汲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目前万宁市住建局等5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已先后赴驻点村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万宁市住建局党组织专题召开支部大会深入学习传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万宁市委督查室于5月16日至5月27日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情况开展督查,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不足的单位马上进行整改,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
问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2018年2月12日,万宁召开2017年度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向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报告。5月26日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市残联原理事长违纪问题再次进行剖析,市委分管领导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问题: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万宁市领导带头执行落实好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上率下,向“严”看齐。印发《关于做好追缴不规范使用公务用车油料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内部核对整改,整改完成后将追缴的资金存入单位基本户。截至6月10日,已有80个单位完成不规范使用公车油料费的追缴工作,合计追缴车油费984710.34元。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通过问责、查处、通报,推动各级干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
东方:落实整改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问题:“四个意识”政治标杆挺得不直,领导干部个人掌握使用专项工作经费
整改:及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12月25日上报省委巡视组。强化预算支出管理,自2017年12月5日起,停止核拨领导干部个人专项工作经费,并从2018年起不再安排,将基层民生事业发展资金需求分步纳入各乡镇政府部门预算安排,确保基层民生社会事业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不当
整改:通过对近3年评优评先情况进行自查,取消一个机关党支部2016年东方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和一名同志2016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2017年年度考核中,充分利用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取消了被约谈的4个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的评优资格。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每批提拔重用和试用期转正干部都征求市纪委市监委意见。
问题: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将八所镇福久村东侧历史遗留黏土采坑问题,纳入“十三五”治理任务,正在编制治理方案;对福久村南侧建筑用土矿超深开采违法行为当事人罚款156万元,并督促完成了回填整改工作。在八所镇十所村安置地、海逸半岛后面坡地等重点区域,设置宣传牌200个,并进行全天候巡查,有效遏制盗土行为发生。重新核实22宗非法盗采案件,立案移交标准3宗,剩余19宗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以来,全市查处盗采土案件5宗,共查获21辆盗土盗矿车辆。完善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强化主体责任 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关于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加强土地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土地监管关口前移。
乐东:强化整改落实 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问题:对“四个意识”认识、理解不够全面
整改: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分类别、分层级组织开展好各类干部培训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省委历次全会决策部署纳入重点学习培训内容。截至目前,全县共举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358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33000多人次,基本达到全覆盖。
问题:脱贫攻坚中,党政主要领导“挂帅不出征”
整改:强化组织保障,4月20日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指挥长、县长为第一副指挥长的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下设12个工作组及5个督查组,成立了镇打赢脱贫攻坚战大队、村打赢脱贫攻坚战中队和村民小组打赢脱贫攻坚战小队的作战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乐东黎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乐东黎族自治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2018-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乐东黎族自治县落实省2017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的工作方案》以及工作问责追责等制度,重新调整县领导联系点,安排县领导到山区支援深度贫困村。重新调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105名,派出县驻点帮扶单位增加到125个,实现173个有扶贫任务的行政村全覆盖,实现900余名财政供养人员帮扶2018年及以后未脱贫户全覆盖,实现任务较重的山区镇、行政村全覆盖。
问题: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印发《关于规范现金管理及进一步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和《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审议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积极开展“五清欠”活动,涉及款项3.16亿元,截至目前已清理个人借欠公款1783万元,单位借欠公款2.58亿元,2013年前吃喝赊账款2021万元,及其他违规发放补贴等款项1865万元,拖欠党费208.3万元。
陵水: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巡视整改见成效
问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不够强
整改: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开展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对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主题、流程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明确要求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要按照流程开展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就个人重大事项、配偶子女从业、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作出说明。坚持问题导向,将巡视和巡视回访督查反馈意见纳入议题。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县领导到分管单位参加会议,进行点评,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现已全部召开。将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基层党建”项目细则。今年,已将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到“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项目中,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了绩效等次。
问题:“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
整改:明确6家单位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责任界限,进驻县政务大厅的33家单位、490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已实现“一站式”服务,不让群众企业来回跑。已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为群众办事。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专项督查整改工作,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被督查单位要求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明确县委常委会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形成常态机制。修订《县政府党组暂行规则》,对县政府党组会议进行痕迹管理。修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被问责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年终考核的扣分内容,加大扣分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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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防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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