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夜间万绿园偷走情侣两部手机 海口龙华区法院: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在公园里,男子王某趁一对情侣谈情说爱太投入,悄悄将二人的手机偷走。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3月16日晚上19时许,海口市民娜娜(化名)与男友在海口万绿园小树林处谈情说爱。处于热恋中的两人有聊不完的心里话。娜娜和男友在聊天时坐得较近,两人将手机放在身旁。躲在万绿园小树林厕所墙边暗处的王某已经关注这对情侣很久。由于王某所处位置灯光昏暗,并且还有植物遮挡,娜娜与男友并没有发现他。就在娜娜与男友相拥时,王某瞅准机会悄悄偷走了两人放在身旁的手机。
娜娜和男友发现手机不见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3月17日凌晨零时许,民警在万绿园景观桥处将佯装观景的王某抓获。当场从王某身上缴获其从娜娜和男友处窃取的手机两部。经鉴定,两部手机分别价值人民币767元、838元。破案后,被盗手机得以重新回到两人手上。
据介绍,王某(男,现年34岁,无业),2005年6月1日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05年6月27日刑满释放。2010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0年11月刑满释放。王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8年3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3日被批捕。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盗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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