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记者从龙华区获悉,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河道与生态环境,该区8月7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并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范围是在水利部要求的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基础上,将专项行动范围扩展至全区38条水体。自2018年8月7日起,用1年时间,龙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其中,乱占包括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等,乱采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等,乱堆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等,乱建包括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等。整治期间,龙华区还将加大河湖保护宣传力度。
据悉,水利部、省、市、区河长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暗访、重点抽查、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在全区通报,对发现的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将约谈、通报、在媒体公开曝光有关地方、单位及其责任人,并视情况通报给区总河长。区河长办将“清四乱”专项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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