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稿”就是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删减、修改,使其看似原创,但核心内容和创意都是抄袭的。打开“洗稿”工具网站,一键生成“智能伪原创”文章,充值会员还能获得内容优化、图片转换等服务;同一视频在不同平台被热转,上传者却个个不同,原作者甚至未开通该平台账号;兜售标价398元的在线课程,内容却是盗自他人的直播录音……( 8月9日《人民日报》)
从本质上讲,“洗稿”就是抄袭。但“洗稿”形式隐蔽多样,很多时候难以界定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专家对此也意见不一,一些专家认为“洗稿”利用了原作者作品的独创性,所以就是剽窃;但也有一些专家认为,“洗稿”行为也可能是非法演绎、合理利用或者借鉴创意思想的新创作。
虽然《著作权法》对保护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做出法律保障,但“洗稿”这一行为本身就是想逃避《著作权法》追责。作品在客观上转换了表达方式,删减内容,形成“新”的文章,但仍然是抄袭原作的思想。而困难就在于,如何分辨作品的表达和思想。“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虽使用于《著作权法》领域,但知易行难,在实践中分辨思想与表达非常困难。并且,即使思想与表达能够在个案中完全分开,思想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为原创作者维权增加了现实困难。
“洗稿”行为看似小事,但牵扯到署名权、复制权、修改权等多种权利,任其泛滥对原创作者的积极性会有很大打击,不利于文艺工作者的创作和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工作的开展。
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启动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2018”专项行动,其中包括了对“洗稿”行为进行治理,在整治之路上迈出步伐。但要彻底打击“洗稿”行为,不在法律上明确原创的定义和边界、对“洗稿”行为进行界定,形成客观有效的评估标准,势必会影响整治结果,不利于进行全面打击。因此,期望有关部门及早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让“剪刀手”无处遁形。(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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