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重要规划控制区名录
未完成详规编制和城市设计的区域暂停供地审批
记者8月17日从省规划委员会获悉,近日我省已公布了重要规划控制区名录以及重要规划控制区分布图,并要求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未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和城市设计的重要规划控制区,除港口、码头、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暂停该区域供地审批。
据了解,名录中有36个重要规划控制区,这些区域要严格控制新增规划商品住宅用地,引导已出让但未建设的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发展。要加强高铁、国省干线沿线以及主城区(县城镇)内河流两侧和海岸带规划建设管控,高铁站场周边500米范围、人工围填海形成的海岛全部纳入重要规划控制区管理。
此外,要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设计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重要规划控制区内建设项目应由市县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下放规划管理权限。
各市县还要对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进行重点监管,运用航空航天遥感等先进科技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大执法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网站,实行全程公开、阳光审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市县在开展城镇“双修”、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中着重抓好重要规划控制区环境整治,落实生态保护和建设要求。
重要规划控制区域要改进规划编制方法,抓好城市设计,在编制重要规划控制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扩大研究范围,但不得突破市县总体规划划定的开发边界布局建设用地。还可引入国际竞赛机制,积极开展规划设计国际竞赛、国际创意征集活动,提高规划编制的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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