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电动车致女子死亡
男子肇事逃逸面临终身禁驾
2017年9月18日8时许,25岁的男子王某宽驾驶小轿车在海口市粤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一号桥路段时,追尾撞上前方一辆无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导致25岁的骑车女子陈某桥摔倒受伤。
事发后,王某宽驾车逃逸,陈某桥因抢救无效死亡。9月19日,王某宽被海口公安交警查获。
经查,王某宽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不能驾驶小轿车。同时,王某宽还肇事逃逸、未确保安全驾驶、未保持安全距离,交警认定王某宽负事故全责。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吊销驾驶证并终身禁驾;未构成犯罪的,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处罚,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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